重复性误差的检测结果记录和报告需遵循规范、清晰、可追溯的原则,既要完整呈现检测数据,又要明确判定结论,以便于后续追溯和质量管控。以下是具体的记录和报告要求:
记录需采用书面表格(或电子表格)形式,包含以下核心信息,确保数据可追溯:
基本信息栏
被检数显指示表信息:型号、编号、量程、标称精度等级(如 0 级、1 级)、生产厂家、出厂编号。
检测环境:检测日期、时间、温度(精确到 ±0.1℃)、湿度(%)、环境是否满足要求(如 “符合 (20±1)℃”)。
标准器具信息:所用标准量块的编号、标称尺寸、等级(如 0 级);大理石平板、表座的型号及校准状态。
操作人员:姓名及资质(如计量员证号)。
原始数据栏
记录对同一测量点(如标准量块工作面)连续 10 次测量的读数,精确到数显表的最小分辨力(如 1μm)。格式示例:
测量次数 | 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 8 | 9 | 10 |
---|
读数(μm) | 5000 | 5001 | 5000 | 4999 | 5000 | 5001 | 5000 | 5000 | 4999 | 5000 |
计算结果栏
最大值:从 10 次读数中提取的最大值(如 5001μm)。
最小值:从 10 次读数中提取的最小值(如 4999μm)。
重复性误差:极差 = 最大值 - 最小值(如 5001-4999=2μm)。
对应等级允许值:根据标称等级填写(如 1 级表允许值为 2μm)。
报告需在记录基础上进行汇总,明确判定结论,通常包含以下部分:
报告表头
被检仪器与标准器具概况
简述被检表的基本信息(型号、编号、等级)和所用标准器具(量块、平板等)的信息,确保溯源性。
检测条件与方法
检测结果与判定
若重复性误差≤允许值:“该数显指示表重复性误差为 Xμm,符合其标称 X 级精度的重复性要求。”
若重复性误差>允许值:“该数显指示表重复性误差为 Xμm,超出其标称 X 级精度的重复性允许值(Xμm),判定为不合格。”
表格呈现原始数据、计算结果(最大值、最小值、重复性误差)及允许值。
明确判定结论:
备注(可选)
记录检测过程中可能影响结果的异常情况(如无异常则填 “无”),或需说明的操作细节(如接触压力调整方式)。
签字栏
操作人员、审核人员签字,注明日期,确保责任可追溯。
原始数据不可涂改:若记录有误,需在错误处划横线并注明修改原因,由修改人签字,保留原始数据痕迹。
电子记录需备份:电子表格需加密或权限管控,定期备份,防止数据丢失。
报告需规范存档:纸质报告需归档保存(保存期限通常不少于 3 年),电子报告需与纸质版一致,确保可追溯性。
通过以上方式,可确保重复性误差的检测结果记录完整、报告清晰,满足计量检测的规范性和溯源要求。